政治

遞解美國公民?特朗普重燃大英帝國主義

2025年7月2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再一次提出了令人瞠目結舌的構想,這一提議令法律專家和評論家困惑,而歷史愛好者則會心一笑:將犯罪的美國公民驅逐出境。是的,你沒有看錯——那些土生土長的美國人,有一天竟可能被逐出自己故土。 特朗普於佛羅里達州大沼澤地的一處移民拘留中心發表談話時聲稱,問題不僅限於新移民:「這些人並非新來者,乃是舊時之人,其中許多人在本國出生。我認為我們也應該把他們趕出去。這或許就是下一個任務。」其言辭直率如常,依舊令人錯愕。 夫國法憲章,為立國之本。然驅逐美國公民之舉,實屬違憲。然則近年憲法多如虛文,朝令夕改,或許此事亦不為異也。 此構想彷彿重現不列顛帝國昔日榮光。彼時,帝國有一簡單直接的妙法處置不受歡迎的子民:流放之。不列顛帝國之流放地,即所掠之殖民地,遂有澳洲,而美國亦以此間接成形。 不列顛昔日之所倚,乃澳洲廣漠無人之地。今美國無殖民地,若欲流放,試問將人送至何方?西伯利亞乎?撒哈拉沙漠乎?此地或未必歡迎美國所謂「出口」之人,即便附以單程票 此議不僅違憲,亦難執行,更有優先次序之惑。當下美國正設法阻止最優秀之人移民入境——以嚴苛簽證政策、文化排外及種種混亂為阻——卻又欲出口最不受歡迎之國民。若論「 此舉亦涉形象之危。美國自稱「地球上最偉大國家」,卻無法解決犯罪問題,竟以流放為策,豈非自損威望? 此提議最危險之處,乃其滑坡效應。今日針對暴力罪犯,明日或至逃票者、抗議者、甚至記者。將驅逐作為懲罰不良行為之工具,與其說是正義,不如說近乎反烏托邦之戲謔。 然或許此即特朗普之妙處。彼善以政策為表演藝術,提出如斯離奇之構想,無非為證其對犯罪之強硬立場。此舉何異於深夜喜劇節目之素材? 終究,此提議恐難成事。法院將否決之,外國將拒絕之,甚至最忠誠之支持者,或亦難接受因亂穿馬路而被流放。 然此議之提出,突顯政治語境變遷之劇烈。曾幾何時,美國乃接納「疲憊、貧困、渴求自由的群體」之國;今竟思量驅逐本國公民。 所當思者,非將罪犯遣往何地,而是美國能否重拾其昔日價值,復成亂世中照亮希望之燈塔。未來如何,惟有靜待「自由之邦」及「放逐之家」之新奇構想矣。

安東尼

4 天前

遞解美國公民?特朗普重燃大英帝國主義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 1a.透過遺產稅解決結構性赤字並擴大稅基

背景與介紹政府至今連續3年收支平衡,赤字累計達約三千一百億港元。雖然政府和財政司司長預期赤字只是短期現象,但赤字極有可能演變為結構性現象。與美國和中國等可以將債務貨幣化的大型經濟體不同,香港作為一個完全開放的小型經濟體,由於三個限制,無法做同樣的事情或無限期地增加債務。首先,政府必須維持聯繫匯率制度,這意味著我們的貨幣政策很大程度上「外包」給聯準會。第二。其次,基本法規定香港政府必須維持收支平衡,不舉債。最後,結構性政府赤字最終將減少或耗盡政府儲備,而就業市場(因為政府是香港最大的雇主)將受到抑制,消費支出將下降。長期或結構性問題的根源是政府的稅基狹窄。到目前為止,政府已經談論擴大稅基二十年了。它提出了一些諸如銷售稅之類的政策建議,但所有這些政策都被認為使稅法複雜化並且本質上是倒退的(即窮人支付的收入比例比富人要大)。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訂明擴闊稅基或增收減支的三大準則:1)不得影響市民生活。 2)富人或有能力的人應該為窮人或無力的人支付更多,這意味著用戶要為他們的費用付費。但我們注意到,這三個標準是一種“不可能三角”,因此滿足一個標準往往會損害另一個標準。因此,問題不在於完全滿足這三個標準,而是盡可能少地損害它們。我們認為,應該恢復為簡化稅法於2006年廢除的遺產稅(贈與稅)。它擴大了稅基,並且違反了三個標準中最不重要的一項。首先,它對大眾的影響最小,因為它針對的是香港最富裕的人。第二,顯然富人繳的稅比較多。第三,它確實使香港的稅法變得有些複雜,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損害香港的競爭力。但我注意到贈與稅只會影響最富有的居民,而香港吸引的人才大多來自中產階級。總的來說,它損害了三項標準。我注意到政府正在推出其他較小的措施來減少開支並增加收入。這些措施大多是削減福利開支(影響群眾)或增加服務費(又影響群眾),更何況這些措施都是短期的、無效率的、削減赤字的瑣碎措施。另一方面,遺產稅著眼於長遠利益並能增加更可觀的政府收入。實施:公私部門合作夥伴關係與正向回饋我建議政府從3億港元的遺產開始徵收稅級,因為中產的定義是100萬至3億港元(不包括自住房產),這樣它只針對富裕階層,而不會增加中產階級或下層階層的負擔。建議的稅率如下:資產價值(港幣) 稅率 估計該階層人數*3億 15%10億 20%50億 25%100億 30%*香港財富分配的政府統計數據尚待公佈最重要的是,遺產稅納稅人若成立公益機構(如東華三院)或基金會(如團結香港基金),可獲得最高5000萬港幣的免稅額。從長遠來看,它將幾乎永久地減少政府在福利方面的支出。另外,我建議,那些因福利人員需求較少而被裁減的公務員,可以優先從事由此產生的公益事業。這也將削減政府開支。總而言之,這種稅收減免是政府十年來一直倡導的一種公私合作。它只是把政府在福利和相關公務員方面的支出轉移到私部門(公益組織),這可以說是「小政府、大私人」的遺留問題。

Red Pill Editorial Team

4 個月前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 1a.透過遺產稅解決結構性赤字並擴大稅基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5. 上調外籍家庭傭工與本地工人的最低工資

我建議,原則上外傭的最低工資應隨最低工資的上調而上調。對於前者,更合理的最低工資應該是每月7500港幣,因為與當地工人相比,他們每天的工作時間更長,每週的工作天數更多。然而,外籍家庭傭工最低工資的提高應該與本地工人最低工資的提高同步進行,因為他們的工資同樣很低。因此我建議將本地工人的最低工資提高至每小時60港元(約每月11,040港元)。並且兩個最低工資標準都應按照跳躍式調整之前的相同機制(例如隨通貨膨脹而增加)進行調整。最後我們建議把外傭最低工資跟據合約兩年間調整:第一年上調至$6250第二年上調至$7500該政策最終是否會損害外籍家庭傭工和本地工人的利益?我可以參考一下之前最低工資的執行情況。在實施之前,許多專家、經濟學家和政策制定者都擔心這會損害就業,導致失業率上升。實施最低工資後的實踐表明,失業率並未受到影響。當然,這個案例並不直接適用於 FDH 案例,儘管它確實提供了一個數據點。另一個可能最終損害 FDH 的問題是需求彈性。首先,雖然外籍家庭傭工與當地工人競爭,但我相信他們屬於兩個不同的市場。前者的待機時間差不多為6/24,後者的正常工作時間甚至達到12小時左右;後者只是兼職,每小時工資遠高於目前 FDH 的最低工資,甚至高於建議的新最低工資。因此,兩者在很大程度上不能互相取代。因此這導致了一個簡單的需求彈性問題。我認為對外籍家庭傭工和本地工人的需求缺乏彈性,因為很難找到替代品:1)如上所述,外籍家庭傭工市場與本地市場是分開的; 2)外籍家庭傭工 (FDH) 可讓父母從事各自的工作,從而幫助中產階級家庭實現「雙薪家庭」。因此,隨著外籍家庭傭工薪資的成長百分比超過需求量的下降百分比,外籍家庭傭工的總收入就會增加。因此,儘管新的最低工資確實取代了部分外籍家庭傭工和本地工人,但外籍家庭傭工和本地工人的總薪酬整體增加了。最後,一些政治影響薪資上漲使香港乃至中國對外籍家庭傭工的來源國(尤其是菲律賓)擁有了更大的權力。及印尼在中國與菲律賓就南海主權問題展開交鋒的背景下,中國香港對菲律賓和印尼的收入增加,增加了中國的籌碼。最後但同樣重要的一點是,它有助於中國政府的「一帶一路」倡議,因為菲律賓是中國租賃的重要國家。

Red Pill Editorial Team

2 週前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5. 上調外籍家庭傭工與本地工人的最低工資

一國兩制1.0就是捍衛自由———「一國兩制」過時了嗎?

經過過去二十八年的蹂躪及中港政府的無限曲解,很多人認為一個兩制及基本法已經過時並聲譽破產了,以後香港的發展只能在港獨及併入大陸兩個極端中二選一。我們認為要捍衛香港自由無須走向極端的獨立,只需重返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初衷並加入或強調收改其中兩三條條例即可。有這種極端想法的同路人其實也不無道理。很多東西原義是好的,卻被摧殘得不可修復或只少公關上不宜再提。立場法會功能組別便是一例。功能組別的原意是讓立法會有不同職業的代表,比起地區直選更能反映各行各業的情況及意見。彭定康的新九組便是讓所有屬於某職業的人也有權利投票該職業的代表,結果令各行業在立法會皆有其代議仕。但隨着後來共產黨將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大幅縮小至公司票及行業內小數既利益者的票,功能組別便公關破產了。有龐大選民基礎的功能組別不再被考慮,整個功能組別被打成是反民主、既得利益的代名詞,確立了地區直選才是立法機關民主化的道路,即便功能組別若被善用可能能達到更佳的民主效果。一國兩制便是陷入了這種公關危機。基本法因多年的曲解、一國兩制經歷過去幾次的失敗讓很多人認為一國兩制已經破產更甚是從來只是一個騙局。我們之所以不這樣看除了因為獨立或併入皆是極端選項,重返一國兩制初心及嚴受基本法才是最能平衡各方利益並為香港帶來最大自由的選項。首先基本法本來是一本挺自由、司法獨立及各種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的憲法。裡面除了有大量保障人權的條例外,更重要的是確立了香港的半獨立地位,也就是除了外交、軍事外的事務皆由特區自己決定(包括普選問題)。只是中央不停在基本法上潛建釋法並忽略執行其保障人權的條款,才會使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聲譽如此狼藉。另外,我們也考慮到獨立雖是最能保障香港自身利益的選項,但它只是一個留於空談、缺乏現實基礎的理想主義產物。且看台灣,其有美國長期支持,並有台海天險可收,更己脫離中國大陸統治接近八十年,也未能宣報獨來。相反香港獨立的選項不要說中共必然打壓,甚至西方民主社會也勸喻香港不要走獨立之路。我們可以負責任地說返回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初心才是對香港自由民主經濟獨立的最佳保障。這不是回頭路————因為根本從未好好實施過,也不是過時————而是最適未來香港民主自由的起點。就好像最近李嘉誠賣巴拿馬運河貨櫃碼頭的爭議,基本法原本已確立了私有產權:香港基本法對財產權的保護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條文:第六條:這條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包括在不違反基本法的情況下,香港有權根據自身的法律制度保障私人財產。具體來說,這意味著香港可以自行立法來保護財產權,並且無論是對物權還是對債權,都應該依法保障。第105條:這條文規定了香港特區要保護私人財產的權利,包括合法的財產不會被非法侵占,並且禁止徵收財產,除非是基於公共需要且按法定程序進行賠償。具體來說,第105條中指出:香港特區應保護財產權,禁止對財產的非法侵害。在徵收財產的情況下,必須符合合理和必要的公共目的,並且要按公正的賠償標準支付賠償。第16條:該條文對香港特區的立法權進行規定,允許香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立法,但其立法過程和內容不得違反基本法的要求,包括對財產權的保護。簡而言之,香港基本法中的第6條和第105條是主要保障財產權的條文,強調了對私人財產的尊重、保護,以及徵收財產的必要程序和賠償要求。以上由AI產生的基本法條款基本上就兩個原則:1)禁止對財產的非法侵害。也就是說產權上的擁有權、轉移權、及收入權需受保護。2)即使以國家安全為由徵用或破壞私有財產,也需有必要程序(例如通過法院)及等額賠償(以此例來說就是那千多億港元的對價)所以其實基本法或一國兩制1.0皆能保障李嘉誠在此交易的權利。只是政府及中央網顧基本法,強行影響這個商業決定。至於防止中央再曲解潛建基本法,我們認為加入或重新強調兩三條條款即可:1) 基本法以香港的兩個官方語言————英語及繁體字寫成,若中英版本有所不同,則以英文版本為準。2) 人大釋法只限於外交及軍事層面,並只能由終審法院法官呈請人大釋法,人大及香港行政、立法機關皆不能單方面呈請或執行人大釋法。3) 與世界各地的憲法一樣,基本法僅用於限制及闡釋政府權力,不存在公民或任何法人違反基本法的情況。*黃色部份以Chatgpt4寫成

Red Pill Editorial Team

3 個月前

一國兩制1.0就是捍衛自由———「一國兩制」過時了嗎?

黃之鋒在服刑期間再次被捕:象徵「一國兩制」徹底破產

原本,黃之鋒可以在2027年1月左右刑滿出獄。經過接近五年的牢獄生活,他理應有機會重獲自由,回到社會。然而,在2025年6月6日,當他仍在監獄服刑期間,港府卻再度對他提出新一輪《港區國安法》控罪,指其涉嫌與外國勢力勾結,危害國家安全。根據控罪內容,當局指他在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與流亡英國的羅冠聰等人有聯繫。若今次再被定罪,他面臨的將不再是數年刑期,而是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的沉重懲罰。這意味著:即使他服完現時的56個月刑期,也可能永遠不得釋放。2025年6月6日,香港民主運動領袖黃之鋒在已經服刑接近五年之際,竟在監獄內被再次以《港區國安法》拘捕,罪名為「勾結外國勢力」及「危害國家安全」。據報此案涉及他在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與流亡英國的羅冠聰等人有聯繫。雖然當局聲稱此為「新罪行」,技術上或不屬於「一罪不能兩審」,但這種「加控再加控」的司法操作,本質上等同對政治異見者進行制度性消聲。筆者認識黃之鋒已有十三年,早於2012年他仍是中學生、領導「學民思潮」發起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運動時,我已留意這位有為青年的出現。他當年雖年紀輕輕,卻有清晰的思路和不凡的膽識;無論面對政府還是傳媒,他的應對都展現出難得的禮貌與成熟。我親眼見證他由一位中學生,成長為具有國際聲望的民主運動代表人物。今日,政權竟要將這位年輕人長期囚禁於黑牢,作為一個警示與懲罰的象徵,這實在令人悲痛與震怒。黃之鋒自2020年底被判入獄,現正服刑中,原定最早於2027年初可獲釋。但如今當局再以《國安法》新罪名加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這並非為了追求「法律正義」,而是赤裸裸的政治目的:確保他永不獲釋,讓他永遠消失於公共視野中。表面合法,實質為政治打壓根據普通法傳統,「一罪不能兩審」(double jeopardy)是刑事程序中重要保障,防止一個人因同一罪行被多次起訴或審判。但今次當局則以「新罪名」落案,據悉可能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模糊罪名,而這些所謂「新罪」,實際上與黃之鋒以往的公開言論、國際遊說或民間抗爭活動有關。這說明《國安法》已被當權者當作「滾動式清算」工具,為了達至長期關押政治異見者的目的,不惜在原有定罪之外,層層加控、反覆起訴。此舉的終極目標,是確保黃之鋒永遠不會獲釋。本應快出獄,卻或將終身監禁黃之鋒自2020年年底被羈押至今,差不多已服刑五年,理論上本可於未來一兩年內出獄。但如今被控《國安法》新罪,一旦罪成,刑期最重可判終身監禁。這不是司法公義,而是政治計算。當局深知黃之鋒具備國際影響力,其聲音可引發香港甚至國際社會的共鳴。他的自由對極權政權而言,是戰略風險。因此,剝奪其未來、削弱其象徵力量,成為政權的首要目標。結局會否如班禪喇嘛?更令人心寒的是:黃之鋒的命運,或許會步入十一世班禪喇嘛的後塵。班禪喇嘛於1995年被中共帶走,至今行蹤不明,成為全球最年輕的良心犯之一。黃之鋒未必會被「人間蒸發」,但其人格與信念正被制度慢慢消音、抹殺,目的就是讓他成為無聲的囚徒,被世界遺忘。「一國兩制」徹底破產今次再度拘捕黃之鋒,不但是對個人的殘酷迫害,更是一個體制崩潰的標記。香港曾被允諾享有高度自治、言論與司法自由,但在《國安法》與政治清算之下,法律不再保障正義,而是成為權力的工具。這是一宗駭人聽聞的事件。是自由香港步向極權深淵的悲哀見證。黃之鋒不是單一受害者,而是象徵整個世代的希望與失落。

錢志健

1 個月前

黃之鋒在服刑期間再次被捕:象徵「一國兩制」徹底破產

一個假設的自由香港及自由中國

自從清末的自強運動和立憲改革以來,一直到第一共和(中華民國)和第二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現代政治制度的主要障礙在於未能有效地運用憲法以掣肘當權者。第一共和無論是在軍閥時期還是蔣中正的統治下,基本上都未能真正受到憲法的約束,儘管在軍閥統治期間曾有一段短暫的時間尊重憲法和國民議會。總體而言,可以說中國民主與自由的失敗就在於憲政的失敗。中國最新版本的憲法於1980年代制定,包含過時的條款以及限制自由並削弱權力分立的條款,致力於為現代中國提供一部新的憲法,使之適合一個自由的中國。新憲法的制定過程及其核心內容總結如下:新憲法確立了權力分立的原則,並將更多權力傾斜給司法部門,因為中國過去的失敗很大程度上是法治實踐的失敗。通過將總統和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置於司法部門,希望法治原則和新憲法能夠得到有效遵守。香港方面,基本法重點更改如下:1) 基本法以香港的兩個官方語言————英語及繁體字寫成,若中英版本有所不同,則以英文版本為準。2) 確定人大釋法只限於外交及軍事層面,並只能由終審法院法官呈請人大釋法,人大及香港行政、立法機關皆不能呈請人大釋法。3) 與世界各地的憲法一樣,基本法僅用於限制及闡釋政府權力,不存在公民或任何法人違反基本法的情況。

Red Pill Editorial Team

2 個月前

一個假設的自由香港及自由中國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 6.色情影片稅

諾曼·道伊奇(Norman Doidge)是一位精神科醫生和作家,因其在神經可塑性方面的研究而聞名,他曾在大腦重塑的背景下討論過色情問題。在《改變大腦》一書中,他解釋了過度觀看色情內容如何改變神經通路、強化強迫行為並改變性偏好。他認為,大腦會適應重複的刺激,這意味著頻繁接觸色情內容會導致耐受性,需要更極端的內容才能達到相同的喚醒程度。這會影響現實生活中的關係,因為大腦可能習慣人為的刺激,而不是自然的親密關係。他的觀點與人們對色情對心理健康、多巴胺調節和行為成癮的影響的更廣泛擔憂一致。此外,色情影片和自慰可以降低出生率,因為它可以取代實際的性行為。由於色情的危害性,我把它和香菸、酒精歸為一類。既然我們對這兩者徵收高額稅收以阻止人們消費它們,那麼為什麼不對這兩者同樣有害的色情作品徵稅呢?主要的障礙是如何徵收這種稅。我目前還沒有關於如何收集的好的個人建議,但會繼續尋找。 Deep Seek 也提供了幾種徵收色情稅的方式,包括參考銷售稅、利用網路服務供應商(ISP)以及對託管成人內容的平台徵收強制授權費。*綠色部分由Deep Seek生成

Red Pill Editorial Team

4 個月前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 6.色情影片稅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3. 興建更多海水化淡廠

首先,我對香港各水源的百分比份額進行深度調查。香港的供水主要有三個來源:本地水源、來自廣東省的東江和淡化水。以下是各份額的大致分佈:東江水:香港供水的大部分(約70-80%)來自廣東省的東江。這是香港本地水資源有限的主要原因當地產量:當地水源(包括水庫收集的雨水)約佔總供應量的 20-30%。然而,這一比例可能會因降雨模式的不同而發生很大變化海水淡化:作為香港實現水源多元化和加強水安全的努力的一部分,海水淡化的貢獻率雖小但正在增長,目前約為1-2%。近年來投入使用的將軍澳海水化淡廠預計會逐漸增加這一份額。這些百分比會根據降雨量、用水需求和基礎設施等因素而波動。海水淡化廠所佔比例顯然較小,且當地產水來源依降雨模式有很大差異。因此,香港的大部分供水都來自中國大陸的東江水。這種狀況是不可持續的,原因有二:首先,水是一種稀缺資源,根據波士頓諮詢集團的預測,未來幾年水將成為最有價值的商品,而中國的南水北調工程因向香港供水而受到一定阻礙;第二,目前東江水價高於市場均衡價,內地認為向香港供應稀缺水源是負擔,而香港則認為他們為內地水資源支付了過高的費用。總而言之,內地和香港對於現行安排都不滿意,形成雙輸局面。因此,建造更多的海水淡化廠是實現水源多樣化的唯一選擇。更多海水淡化廠的選址等具體實施措施仍有待更多資訊。初步計劃在大嶼山、長洲或南丫島等離島,以及將軍澳(擴建)興建。在所有方案中,我主張擴建現有的將軍澳海水淡化廠,在大嶼山及離島區興建新的海水淡化廠。前者是自然而然的,因為擴大現有設施應該是所有選擇中最便宜、最簡單的。後者以現時政府的北大嶼山發展計畫及明日大嶼山願景為基礎。政府應該考慮在這些新開發案中建造海水淡化廠*綠色部分由Deepseek產生。

Red Pill Editorial Team

4 個月前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3. 興建更多海水化淡廠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 7. 連接港島東及九龍東的填海工程

我認為維多利亞港填海比大嶼山或北都會填海更有價值。我建議連接港島東和九龍東。這不會對位於九龍西的貨櫃碼頭造成乾擾。我將未來在港島東和九龍東填海造地的土地稱為維多利亞城。維多利亞城的價值遠高於北都會或一些離島,因為它更接近香港中部,更容易成為我們的第三個中央商務區。此外,填海工程過程也更容易,因為填海工程只是從兩側擴大現有土地,而大嶼山和離島的填海工程大部分都是從無到有填海而成。該計畫面臨的最大障礙是《港口保護條例》和環保組織的反對聲音。前者可在立法會親政府的立場下輕鬆調整,以適應填海工程;如果政府堅持填海工程,立法會很可能會通過一項法律來取代現行的《保護港口條例》。至於後者,我相信已經存在更環保的回收方法。政府可以參考新加坡的填海過程,應該有對環境友善的填海方法。

Red Pill Editorial Team

3 個月前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 7. 連接港島東及九龍東的填海工程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4.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經驗案例研究截至目前,台灣是唯一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亞洲國家(自 2019 年起)。單是人權和社會包容性的加強就足以提升台灣在西方國家的形象。拋開名聲不談,同性婚姻合法化也為台灣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效益。首先,台灣的 LGBTQ+ 旅遊人數增加。其他國家,尤其是亞洲的同性伴侶可能會選擇台灣作為婚禮和蜜月的目的地,從而促進旅遊業的發展。此外,進步的社會政策可以使台灣對國際企業和人才更具吸引力,特別是那些重視多元化和包容性的企業和人才。香港案例雖然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很大程度上對香港有利,但香港與台灣之間存在一些社會和政治差異,使得香港的情況與台灣有顯著不同。但無論如何,同性婚姻合法化對香港來說終究是利大於弊。如上所述,其危害是社會和政治的。社會上,香港社會對同性戀愛情比較封閉,更別說同性婚姻了。同性戀,這意味著社會還沒有準備好合法婚姻。同性戀在香港仍屬禁忌,這意味著社會尚未準備好接受同性婚姻。政治上,中國大陸仍對同性婚姻持封閉態度(儘管有傳聞稱中國大陸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高於香港)。中央政府有可能不喜歡香港這種進步的社會運動。但正如上文所述,我們仍然相信同性婚姻在香港是可行的。首先,除了受益於同性婚姻旅遊之外,同性婚姻合法化還將吸引更多的內地和國際人才,他們往往會在香港停留更長時間,因為到時他們可以更容易地在香港建立家庭。內地可以把香港當作婚姻合法化對人才吸引力的試驗點,再次體現香港對中央政府的價值。其次,由於同性戀的權益受到侵犯,政府應加強宣傳力度,促進異性戀和同性戀之間的平等。雖然政府或西方公司的職位普遍承認 LGBT 權利,但中小企業大多仍沒有這樣的條款,可能會歧視同性戀求職者。雖然這些中小企業仍會面臨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指控,但社會仍保持中立,甚至更糟的是,仍站在這些中小企業這邊。因此,應該進行大量的社會宣傳,促進同性戀群體的社會包容。

Red Pill Editorial Team

4 個月前

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4.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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