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項政策供港府考慮--- 1a.透過遺產稅解決結構性赤字並擴大稅基
背景與介紹政府至今連續3年收支平衡,赤字累計達約三千一百億港元。雖然政府和財政司司長預期赤字只是短期現象,但赤字極有可能演變為結構性現象。與美國和中國等可以將債務貨幣化的大型經濟體不同,香港作為一個完全開放的小型經濟體,由於三個限制,無法做同樣的事情或無限期地增加債務。首先,政府必須維持聯繫匯率制度,這意味著我們的貨幣政策很大程度上「外包」給聯準會。第二。其次,基本法規定香港政府必須維持收支平衡,不舉債。最後,結構性政府赤字最終將減少或耗盡政府儲備,而就業市場(因為政府是香港最大的雇主)將受到抑制,消費支出將下降。長期或結構性問題的根源是政府的稅基狹窄。到目前為止,政府已經談論擴大稅基二十年了。它提出了一些諸如銷售稅之類的政策建議,但所有這些政策都被認為使稅法複雜化並且本質上是倒退的(即窮人支付的收入比例比富人要大)。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訂明擴闊稅基或增收減支的三大準則:1)不得影響市民生活。 2)富人或有能力的人應該為窮人或無力的人支付更多,這意味著用戶要為他們的費用付費。但我們注意到,這三個標準是一種“不可能三角”,因此滿足一個標準往往會損害另一個標準。因此,問題不在於完全滿足這三個標準,而是盡可能少地損害它們。我們認為,應該恢復為簡化稅法於2006年廢除的遺產稅(贈與稅)。它擴大了稅基,並且違反了三個標準中最不重要的一項。首先,它對大眾的影響最小,因為它針對的是香港最富裕的人。第二,顯然富人繳的稅比較多。第三,它確實使香港的稅法變得有些複雜,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損害香港的競爭力。但我注意到贈與稅只會影響最富有的居民,而香港吸引的人才大多來自中產階級。總的來說,它損害了三項標準。我注意到政府正在推出其他較小的措施來減少開支並增加收入。這些措施大多是削減福利開支(影響群眾)或增加服務費(又影響群眾),更何況這些措施都是短期的、無效率的、削減赤字的瑣碎措施。另一方面,遺產稅著眼於長遠利益並能增加更可觀的政府收入。實施:公私部門合作夥伴關係與正向回饋我建議政府從3億港元的遺產開始徵收稅級,因為中產的定義是100萬至3億港元(不包括自住房產),這樣它只針對富裕階層,而不會增加中產階級或下層階層的負擔。建議的稅率如下:資產價值(港幣) 稅率 估計該階層人數*3億 15%10億 20%50億 25%100億 30%*香港財富分配的政府統計數據尚待公佈最重要的是,遺產稅納稅人若成立公益機構(如東華三院)或基金會(如團結香港基金),可獲得最高5000萬港幣的免稅額。從長遠來看,它將幾乎永久地減少政府在福利方面的支出。另外,我建議,那些因福利人員需求較少而被裁減的公務員,可以優先從事由此產生的公益事業。這也將削減政府開支。總而言之,這種稅收減免是政府十年來一直倡導的一種公私合作。它只是把政府在福利和相關公務員方面的支出轉移到私部門(公益組織),這可以說是「小政府、大私人」的遺留問題。Bèijǐng yǔ jièsh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