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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假設的自由香港及自由中國

自從清末的自強運動和立憲改革以來,一直到第一共和(中華民國)和第二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現代政治制度的主要障礙在於未能有效地運用憲法以掣肘當權者。第一共和無論是在軍閥時期還是蔣中正的統治下,基本上都未能真正受到憲法的約束,儘管在軍閥統治期間曾有一段短暫的時間尊重憲法和國民議會。總體而言,可以說中國民主與自由的失敗就在於憲政的失敗。中國最新版本的憲法於1980年代制定,包含過時的條款以及限制自由並削弱權力分立的條款,致力於為現代中國提供一部新的憲法,使之適合一個自由的中國。新憲法的制定過程及其核心內容總結如下:新憲法確立了權力分立的原則,並將更多權力傾斜給司法部門,因為中國過去的失敗很大程度上是法治實踐的失敗。通過將總統和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置於司法部門,希望法治原則和新憲法能夠得到有效遵守。香港方面,基本法重點更改如下:1) 基本法以香港的兩個官方語言————英語及繁體字寫成,若中英版本有所不同,則以英文版本為準。2) 確定人大釋法只限於外交及軍事層面,並只能由終審法院法官呈請人大釋法,人大及香港行政、立法機關皆不能呈請人大釋法。3) 與世界各地的憲法一樣,基本法僅用於限制及闡釋政府權力,不存在公民或任何法人違反基本法的情況。

Red Pill Editorial Team

2 天前

一個假設的自由香港及自由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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