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權

國際

巴勒斯坦人的回鄉權

巴勒斯坦人作為世上最大的難民民族之一,半世紀以來家園不斷被吞併,只得在難民營過着顛沛流離的日子。據估算世上有917萬巴勒斯坦人流離失所,其中約836萬居於鄰國、81.2萬人仍在國內。 縱然國際法有為巴勒斯坦人確立不可剝奪的回鄉權(right to return),但對巴人卻如一紙空文,無從申訴。 Nakba,即阿拉伯語的「災難」,是指以色列建國期間(1947至49年),猶太復國主義的民兵和軍隊將約四分之三的巴勒斯坦人,從其家園和土地上暴力驅逐,好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以猶太人為多數的國家。今天有人稱上述強制遷徙為種族清洗,但對猶太復國主義者來說,這只是「人口轉移」,彷彿只有他們曾經被種族清洗。單是 難民數字就是以巴衝突最佳的見證者。在836萬國際難民中,分別有230萬人在約旦、57.6萬人在敘利亞、48.5萬人在黎巴嫩,以及逾150萬人在加沙,88.7萬人在約旦河西岸,後兩者皆是被軍事佔領和管制的地方。他們大多都以無國籍的身份,生活在半永久性難民營,只能長期依靠聯合國人道救援物資生存,同時也為接 原則上,一個人回歸其祖國是基本人權,但又是尋常得遭人忽視的權利。巴勒斯坦人不僅是申訴個人的回鄉權,更罕見的需要集體行使的民族權利。雖然早在二戰後確立的《國際人權宣言》第13條,已寫道「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但權利終歸是理念,談到現實就能成為取捨之物,如同聯合國的第 可是,1940至1960年代那20年,以巴衝突愈演愈烈,前者在1967年的戰爭更佔領整個歷史上屬於巴勒斯坦的領土,造成多達50萬人的大逃亡。聯合國開始改變立場,將巴勒斯坦人視作「難民」的處理眼光,變為承認這是關涉民族存在和自決的問題,也在《237號決議》裡促請以色列政府,給予因戰事逃離地區的居民回歸便 家園是個人立足世界的基礎,人被戰爭等外力在土地上連根拔起,猶如處以極刑。早在11世紀的《大憲章》年代,回鄉權已隱含「從陸路和水路平安出入我們的王國」一句話內,人的行動自由是早於和先於政治、經濟和文化權利出現,可是至臻的權利理念還需要人們不斷重提、爭取,才不會使「弱者說權利、強者說權力」之話成為真理。

杳三

9 個月前

巴勒斯坦人的回鄉權

英美埋藏在印度洋的黑暗秘密

世上總有些黑暗角落不為人知,是政府用於秘密作業。過去數月有外國記者一直申請去鳥不生蛋的島嶼——迪戈加西亞島,即英屬印度洋領地查哥斯群島的主島,去報道泰米爾人申請庇護的判決,但英國政府首先反過來提出司法挑戰,試圖阻止記者參加聽證會,搞到終審法庭後敗訴,美國又跳出去說不會提供食物、交通和住宿,試圖再以行政手段阻止採訪。當然地理位置偏遠最好用來埋藏國家的黑暗秘密。 迪戈加西亞島埋藏的故事,不只是泰米爾人被困在島上三年的處境,還有美英兩國的地下軍事協議和活動。查哥斯群島位於印度洋中部,西面是毛里裘斯、北面是馬爾代夫。群島自16世紀由葡萄牙航海家發現後,一直是帝國主義時期的戰略要地。拿破崙戰爭後,法國

杳三

9 個月前

英美埋藏在印度洋的黑暗秘密

版權所有 ©2025 炮台山媒體有限公司。保留所有權利